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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新制與舊制差異

(資料來源:台北市勞工局、行政院勞委會)
 
  Q.舊制好?還是新制好?勞工要如何選擇?

原則上大型企業勞工選擇舊制較為有利,中、小企業勞工則選擇新制較為有利,但仍會因勞工年齡及年資狀況而有所不同,惟選擇舊制之勞工可於5年內改為新制,選擇新制之勞工未來則不能改回舊制。原適用舊制的勞工,在94年7月1日新制開始實施前一日仍未選擇,則仍繼續適用舊制。

勞工應自行考量能否於目前服務之單位繼續服務而達到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之自請退休要件,亦即若可於同一單位服務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是不論年齡服務25年以上,得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者,則可考慮選擇舊制;如勞工中途可能會離職或被資遣而換工作,則無法成就自請退休要件領得舊制退休金者,新制可攜式退休金較適合,此外,若勞工目前已達可請領勞基法第55條規定上限45個基數之退休金額度時,選擇新制亦較有利。
  Q.勞退新制是否會改變勞工在勞工保險條例的權益?

勞退新制是規範個別雇主對於勞工應有的退休金給付義務,並不會影響勞保條例的權益。因此,勞工老年退休會有雙重保障,一為雇主給付之退休金,一為勞保之老年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