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商品-共同基金之投資策略與操作 |
產品的設計邏輯與概念(香港強積金經驗) 富達國際投資香港機構業務總監 陸劍平先生(KP L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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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有機會和大家分享香港退休金投資產品的發展,今天的分享主要會著重在強積金(MPF)的相關經驗,這是亞洲少數屬於強制性退休計劃卻交由私人機構營運,交由私人機構營運主要的好處是在產品設計上會有較為創新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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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MPF前,我們先來瞭解香港退休金整體發展概念,香港目前有2個退休金制度,其一為ORSO,於1993年推出,這是一個自願性的制度,供中大型公司為員工提供退休福利,但是自另一個退休制度,也就是MPF自2000年推出以來,因為大多數公司選用強積金,使得ORSO的規模成長減緩,但目前仍有370億美元的資產(大約40%屬Defined Benefit(確定給付制),60%屬Defined Contribution(確定提撥制)),並有40萬勞工在這個制度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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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就是MPF,在2000年推出,由於屬於強制性的制度,所有香港的公司(無論規模大小,香港大約90%的公司為員工人數不超過10人的小規模公司)及員工都必須參加,目前資產規模較大(約400億美元),成長也較快,有270萬勞工在這個制度內。另外提到一點,因為ORSO的歷史較長,且雇主(中大型公司)提撥數高,所以目前每位員工帳戶有約4萬美元;而MPF因為歷史較短,且雇主提撥數較低,故目前每位員工帳戶僅有約2.5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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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如何運作?首先,因為是強制性的,所以規定全香港18-65歲且勞動契約超過60天以上(無論全職或兼職)的勞工都要參加此計劃。提撥方式:1.雇主提撥其員工每月薪資(上限為3萬元)的5%,2.員工提撥方式同雇主,惟其每月薪資低於7,100元時得免提撥。提撥進入強積金的款項直到65歲(強積金制度規定退休年齡)才可領出,只有2個特例可於65歲前提領:1.申請提早退休(每人只1次機會),2.申請永久離開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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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的運作受香港強積金局的監管,無論營運的機構或是推出的產品都要經過強積金局批准。MPF是以集成信託(master trust)方式營運,目前有38個master trusts,由銀行、保險公司等推出master trusts(每家公司可成立1個以上),每個master trust都有信託人、行政管理人、及各樣基金及經理人,推出者要負責產品設計、推廣銷售、客戶服務等,雇主除提撥款項並要幫員工選擇master trust,員工則是從雇主選定的master trust當中選取自己需要的投資選擇,目前的投資選擇大約分為混合資產基金、股票基金、MPF保守基金(此為法規規定每個master trust一定要有,基本上是港元銀行存款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等等,每個員工平均大約有12支基金供其選擇(此為整體平均,實際選擇數依其雇主所選之master trust提供多少基金選擇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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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金類別來看,以股票基金(多為中國、香港股票基金)最受青睞,其次是混合資產基金。從整體資產分配來看,MPF約有66%的資產放在股票市場,17%在債券市場,17%在存款基金。再從投資地區來看,MPF總資產的60%投資在香港,項目主要是股票、債券及存款,其他還有投資在美國、歐洲、亞洲及日本。接下來我們看MPF過去的投資表現,前面提到資產中有66%投資在股票市場,因此MPF過去每年總體投資回報情況與股市環境類似,而截至2014年底,每年平均報酬率約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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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看香港退休金投資的演變,在1980年代,當時沒有MPF,甚至ORSO也尚未出現,當時只有一些國際性或是大型的公司有退休金制度(大多屬Defined Benefit類別,即使少數屬於Defined Contribution類別者,當時也沒有可供員工選擇的基金項目),一般來說只有一個投資組合,其特點有:1.分散投資在全球,2.主要投資股票(70%)、債券及現金(30%),3. home bias(70%的股票投資中有24%在香港、9%在日本以外的亞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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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90年代,由於Defined Benefit制度的負債、成本都較高,導致漸漸轉移成Defined Contribution制度,又因為Defined Contribution需要員工自行提撥款項,造成員工要求能夠自主選擇投資組合,此時產生了full range of lifecycle funds(生命周期基金)供員工選擇(各選項主要差異在於對股票投資的比重不同,因此風險程度不同,讓員工可依年齡選擇適合的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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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0年,MPF剛開始運作時,也參考了前述的lifecycle funds,先前介紹MPF提供的投資選擇中,屬於混合資產基金類別者大多為典型的lifecycle funds。這裡說明一下典型的lifecycle funds的缺點,它需要員工在不同年齡層主動去做投資組合選項的變更,但是大多數員工並不會進行這個動作,因此在2008年的時候,產生了類似此典型lifecycle funds,但會自動依員工年齡層轉換投資組合的基金(可稱為懶人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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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再分享的一點,由於MPF為強制性的,因此政府十分關心其風險管理,在強積金投資當中,對四個類型的風險有很清楚地控管,包括1. 防止Liquidity risk(流動性風險)的做法是對投資區域有所限制,2.為防止Counter party risk(交易對手風險)則是以信用評等情形來限制投資比例,3.為控管Concentration risk(資金集中風險),訂定10% rule,即對每項商品之投資不可超過其發行總量的10%,4.有關Currency risk(貨幣風險)的控管,則是香港退休基金一個特別之處,主要規定基金操作的港元曝險部位不得小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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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來談談有關於最新的強積金投資產品發展情況,剛才提到強積金產品對股票的投資是比較多的,比較香港和其他OECD國家對股票的投資比例,香港66%的比例仍是高出其他各國平均約40%的比例許多,這情形對MPF整體投資來說造成較大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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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是,不見得每個員工都很有投資想法,他們大多交由經理人決定,再加上每一個master trust提供的投資選擇未必全面到足供各年齡層員工選擇最適方案,因此有可能產生,例如:年輕員工卻選擇了低風險且保守的投資組合這種影響其退休金收益的狀況,因此強積金局為此進行有關master trust所推出之基金方案的改革,希望讓其標準化,主要對其所推出之投資組合策略及收費進行規範,在策略上主要改革點在於讓投資組合自動隨員工年齡調整為最適合之投資比例,在收費上希望將原本超過1%的收費在3年內調整為約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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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以強積金的經驗而言,將可供員工選擇的投資組合調整為traget date fund的模式(亦即前面所提讓投資組合自動隨員工年齡調整為最適合之投資比例)可以避免因錯誤配置而造成的損失,在美國、澳洲等國家是這樣做的,香港目前也朝這個方向在修正,以上是我的分享,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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