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AH21 | 00597996 | PGIM保德信全球跨國藍籌100ETF基金 | 20250707 | 黃相慈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投資國內外 | 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存託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型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槓桿型ETF或反向型ETF)、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含槓桿型期貨ETF或反向型期貨ETF)、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及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槓桿型ETF 或反向型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及貨幣市場工具。 | 壹佰玖拾捌億 | TWD | 本基金受益憑證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二(2%)。本基金申購手續費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 | 本基金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2%),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本基金買回手續費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買回手續費不併入本基金資產。 | 0.8% | 0.2% | 本基金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子基金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AH21 | 00599299 | 統一美國50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20250717 | 林良一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主要投資於國內外股票等 | 投資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費用後盡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 | 貳佰億 | TWD | 最高2% | 最高2% | 新臺幣150億元含以下0.35%/新臺幣150億元以上0.30% | 新臺幣150億元含以下0.12%/新臺幣150億以上0.10% | 收益分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AL22 | 00600606 | 聯博投資等級債入息主動式ETF基金 | 20250724 | 陳俊憲 | 跨國投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_債券型 | 中華民國、外國 | (一)本基金投資於投資於國內之有價證券為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承銷中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之債券以及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與外國有價證券包含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包括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以及經金管會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核准或申報生效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債券型、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二)得以現金、存放於銀行(含基金保管機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三)得為避險目的,從事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交易、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權、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等交易(Proxy hedge) (含換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 貳佰億 | TWD | 2% | 2% | 0.65% | 0.12% |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所得之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子基金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前款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外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則本基金於做成收益分配決定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經理公司得依前述可分配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每月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月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期之可分配收益。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AL11 | 00586576 | 野村臺灣增強50主動式ETF基金 | 20250708 | 林浩詳 | 國內投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_股票型 | 中華民國境內 | 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認股權憑證、經臺灣證交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存託憑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無上限 | TWD | 2.0%以下 | 2.0%以下 | 0.45% | 0.035% | 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一年後,經理公司應以每年十二月最後一個日曆日為收益評價日,依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據以作為收益分配期前公告之依據。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AL11 | 00599087 | 安聯台灣高息成長主動式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20250703 | 施政廷 | 國內投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_股票型 | 中華民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經臺灣證交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商品及槓桿指數股票型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無上限 | TWD | 0.1 | 0.4 | 0.7 | 0.04 | 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子基金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本基金因出借有價證券而由借券人返還之現金股利及租賃所得等收入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如為正數,則本基金做成收益分配決定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