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AH22 | 00512527 | 兆豐美國企業優選投資級公司債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20240829 | 許士振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債券型 | 美國及其他標的指數成分債之國家或地區 | 追蹤標的指數(ICE 20年期以上美國企業優選投資級公司債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國外有價證券 | 壹佰玖拾伍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0%。 |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1.00%。 | 0.3% | 0.10% | 月配息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AJ2 | 00510387A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台幣不配息(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AJ2 | 00510387B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台幣月配息A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AJ2 | 00510387C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台幣不配息N(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TWD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AJ2 | 00510387D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台幣月配息N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TWD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AJ2 | 00510387E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美元不配息(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US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AJ2 | 00510387F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美元月配息A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US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AJ2 | 00510387G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美元不配息N(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USD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AJ2 | 00510387H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美元月配息N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USD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 AJ2 | 00510387I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南非幣不配息(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ZAR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 AJ2 | 00510387J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南非幣月配息A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ZAR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3%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 AJ2 | 00510387K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南非幣不配息N(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ZAR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本基金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 AJ2 | 00510387L | 匯豐超核心優化多重資產基金-南非幣月配息NM2(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收益平準金) | 20240809 | 楊博翔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中華民國地區及國外地區 | 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 | 壹佰億 | ZAR | 買回時給付,即遞延手續費: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1)持有期間1年(含)以下:3%。(2)持有期間超過1年~2年(含)以下:2%。(3)持有期間超過2年~3年(含)以下:1%。(4)持有期間超過3年: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本基金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 1.80% | 0.27% | 投資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收入(稅後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外國子基金之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及投資中國大陸以外(不含香港及澳門)所從事外幣兌美元間之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該外幣兌美元間遠期外匯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為各該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可分配收益,故該等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配息可能涉及本金。經理公司得依該等收入之情況,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 AJ2 | 00513407A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累積型(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TWD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收益不分配轉入再投資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 AJ2 | 00513407B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型(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TWD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 AJ2 | 00513407C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後收型(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TWD | 0% | 最高3.0%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 AJ2 | 00513407D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累積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USD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收益不分配轉入再投資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 AJ2 | 00513407E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USD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 AJ2 | 00513407F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後收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USD | 0% | 最高3.0%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 AJ2 | 00513407G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累積型(人民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CNY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收益不分配轉入再投資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 AJ2 | 00513407H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型(人民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CNY | 最高3.0% | 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 AJ2 | 00513407I | 摩根大美國領先收成多重資產基金-月配息後收型(人民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20240827 | 楊若萱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盧森堡、英國及中華民國等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為(1)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及中華民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並應符合金管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 壹佰億 | CNY | 0% | 最高3.0% | 1.50% | 0.26%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每月分配收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 AH22 | 00512532 | 群益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 | 20240812 | 李忠泰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債券型 | 國內及外國之有價證券 | 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中華民國境外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 、 發行 、承銷或註冊掛牌 之 債券 包含 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 | 貳佰億 | TWD | 0~2% | 0~2% | 0.3%~0.35% | 0.06%~0.12% | 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投資所得之利息收入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經理公司得決定分配之收益金額。若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 AH21 | 00512630 | 中國信託日經高股息50 ETF基金 | 20240809 | 王建武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中華民國、日本、新加坡 | 中華民國境內之託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指數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含槓桿型期貨ETF或反向型期貨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 貳佰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2% | 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2% |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於新臺幣50億元(含)以下時,按百分之零點伍零(0.50%)之比率計算。淨資產價值逾新臺幣50億元(不含)時,按百分之零點肆伍(0.45%)之比率計算。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壹伍(0.15%)之比率計算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分配收益 |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 AH21 | 00512646 | 中國信託日本商社及批發ETF基金 | 20240809 | 游忠憲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中華民國、日本、新加坡 | 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指數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含槓桿型期貨ETF或反向型期貨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槓 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 貳佰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2% | 買回手續費含參與證券商處理費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2%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六零(0.60%)之比率計算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壹伍(0.15%)之比率計算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分配收益 |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 AH21 | 00512651 | 中國信託日本半導體ETF基金 | 20240809 | 葉松炫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中華民國、日本、新加坡 | 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指數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含槓桿型期貨ETF或反向型期貨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包括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買回。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 貳佰億 | TWD |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2% | 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2%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陸零(0.60%)之比率計算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壹伍(0.15%)之比率計算 | 本基金依信託契約規定分配收益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 AJ2 | 00509240A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A類型(累積)-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之收益分配全部併入本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 AJ2 | 00509240B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B類型(月配息)-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 AJ2 | 00509240C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N類型(月配息)-新臺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 AJ2 | 00509240D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A類型(累積)-新臺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之收益分配全部併入本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 AJ2 | 00509240E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B類型(月配息)-新臺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 AJ2 | 00509240F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N類型(月配息)-新臺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TW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 | AJ2 | 00509240G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A類型(累積)-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CNY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之收益分配全部併入本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 | AJ2 | 00509240H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B類型(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CNY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 | AJ2 | 00509240I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HN類型(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CNY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 | AJ2 | 00509240J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A類型(累積)-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US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之收益分配全部併入本基金資產不予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 | AJ2 | 00509240K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B類型(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US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 | AJ2 | 00509240L | 安聯AI收益成長多重資產基金-N類型(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28 | 莊凱倫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荷蘭、挪威、丹麥、芬蘭、西班牙、瑞典、瑞士、印度、中國、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韓及中華民國 | 股票、債券(含可轉債及非投資等級債)、基金(含ETF) | 壹佰億 | USD | 0%-4% | 0%-1% | 0.015 | 0.0027 | 本基金按月進行收益分配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 | AH11 | 00512110 | 凱基優選台灣 AI 50 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20240826 | 施政廷 | 國內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 國內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股票及及符合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上市上櫃FactSet優選AI 50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 | 無上限 | TWD | 不超過2% | 不超過2%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0.4%之比率計算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0.035%之比率計算。 | 本基金成立日起滿120日(含)後,經理公司應按收益評價日(即每月最後日曆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收入情況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 | AJ2 | 00506172A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A類(累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TW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 | AJ2 | 00506172B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B類(月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TW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 | AJ2 | 00506172C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NB類(月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TW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 | AJ2 | 00506172D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A類(累積型)美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US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 | AJ2 | 00506172E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B類(累積型)美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US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 | AJ2 | 00506172F | 合庫入息優化多重資產基金-NB類(月配型)美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40801 | 黃馨世 | 跨國投資多重資產型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有價證券。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壹佰億 | USD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含遞延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3%) |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貳(2.0%) | 每年百分之壹點伍(1.5%) | 每年百分之零點貳捌(0.28%) | 本基金A類型收益併入基金資產不予分配;B類型及NB類型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以外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子基金收益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 | AH22 | 00515073 | 大華銀15年期以上BBB投資等級美國公司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20240819 | 郭修誠 | 跨國投資指數股票型_債券型 | 國內外 | 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及無擔保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由金融機構發行之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LAC))。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以上,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掛牌之中央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及無擔保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由金融機構發行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LAC))及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前述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及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 貳佰億 | TWD | 本基金受益憑證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一。 | 本基金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依下列所訂比率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一)低於新臺幣壹佰億元(含)時,按每年0.30%比率計算。(二)超過新臺幣壹佰億元時,且低於新臺幣貳佰億元(含)時,按每年0.28%比率計算。(三)超過新臺幣貳佰億元時,且低於新臺幣參佰億元(含)時,按每年0.25%比率計算。(四)超過新臺幣參佰億元以上時,按每年0.20%比率計算。 | 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依下列所訂比率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一)低於新臺幣參拾億元(含)時,按每年0.10%比率計算。(二)超過新臺幣參拾億元時,且低於新臺幣貳佰億元(含)時,按每年0.08%比率計算。(三)超過新臺幣貳佰億元時,且低於新臺幣參佰億元(含)時,按每年0.06%比率計算。(四)超過新臺幣參佰億元時,按每年0.05%比率計算。 | 成立日起屆滿三十日(含)後依收益評價日(即每月第15個日曆日)之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經理公司得裁量決定是否分配收益。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於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不含港澳地區)以外所得之利息收入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增配其他投資於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不含港澳地區)以外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應負擔之費用,於收益評價日(即每月第15個日曆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月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期之可分配收益。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