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基金績效評比(晨星)
晨星
*資料以該公司公告為準 *特稿專區 *資料來源: 晨星(MorningStar)
【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復華大中華中小策略基金
基金英文名稱 Fuh Hwa Greater China Mid & Small Cap
成立日期 2010/12/27
基金規模 1688 百萬元 (2023/08/31)
計價幣別 TWD
基金類型 大中華股票
基金英文類型 Greater China Equity
投資標的 (一)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 承銷股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 益憑證、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 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台 灣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 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含承銷中可轉換公 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 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 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 組織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 效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 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募集之封閉 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香港、中國大陸、新加坡、日本、韓 國、美國、英國之證券集中交易市 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 另類投資市場(AIM)、日本店頭市 場( 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 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 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認購(售) 權證、認股權憑證(Warrants)、受益 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放空型 ETF(Exchange Traded Fund)、商 品 ETF 及槓桿型 ETF)或存託憑證 (Depositary Receipts);或符合 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 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由國家或機 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不含金融資 產證券化商品及不動產證券化商 品);或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 及銷售之境外基金。 (三)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 後,投資於中華民國與國外地區之 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 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且投 資於大中華地區之中小型股票或存 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 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四)第(三)款所稱大中華地區之中小型 股票或存託憑證,係指: 1、香港、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證券 交易市場交易之中小型股票或 存託憑證。 2、營收(或利潤)百分之五十以上 來自前目地區之企業或依據彭 博資訊系統顯示所承擔之國家 風險來自前目地區之企業所發 行,且於本項第(二)款所列投資 所在國或地區交易之中小型股 票或存託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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