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亞太基金 |
UPAMC Asia Pacific |
2000/08/07 |
701 百萬元 (2023/08/31) |
TWD |
亞太區股票 |
Asia-Pacific Equity |
經理公司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外之有價證券。並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A.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台灣存託憑證、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承銷股票、上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台灣存託憑證、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其他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B.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以在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大陸地區、印度、越南、紐西蘭、澳洲等地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NVDR 及債券。C.本基金債券投資亦包含經慕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或史丹普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評等為A 級於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大陸地區、印度、越南、紐西蘭、澳洲交易之債券。D.日本店頭市場(JASDAQ)、韓國店頭市場(KOSDAQ)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上述國家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放空型ETF及商品ETF)或存託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