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基金績效評比(晨星)
晨星
*資料以該公司公告為準 *特稿專區 *資料來源: 晨星(MorningStar)
【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新光美國電力基建息收ETF
基金英文名稱 Shin Kong US Elctrcty InfrstQlty IncETF
成立日期 2025/05/02
基金規模 4392 百萬元 (2026/01/31)
計價幣別 TWD
基金類型 行業股票 - 基礎建設
基金英文類型 Sector Equity Infrastructure
投資標的 1.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本公開說明書「壹、基金概況」/「一、基金簡介」/「(八)投資地區及標的」所列之有價證券。2.經理公司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原則上本基金之操作策略原則上以完全複製法為主,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追蹤標的指數,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票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以上,另為貼近本基金之追蹤目標及資金調度需要,本基金得進行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投資其他有價證券以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百分之一百。3.如因發生申購失敗或買回失敗,或有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三項所訂之情事,導致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之比重,不符前述「(九)基金投資方針及範圍簡述」/「2.」投資比例之限制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五個營業日內調整符合至該比例。4.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在特殊情形下,為分散風險、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九)基金投資方針及範圍簡述」/「2.」投資比例之限制。所謂特殊情形,係指:(1)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或(2)本基金淨資產公告之前一營業日之資產比重達本基金淨資產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任一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有下列情形之一: a.發生政治性或經濟性且非預期之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如政變、戰爭、能源危機、恐怖攻擊等)、金融市場(股市及匯市)暫停交易、法令政策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如縮小單日漲跌停幅度、實施外匯管制致資金無法匯出等)、不可抗力之情事。 b.美元單日兌換新臺幣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含本數),或連續三個交易日匯率累積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八(含本數)以上。5.俟前述「4.」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以符合「(九)基金投資方針及範圍簡述」/「2.」規定之比例限制。

@2014晨星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晨星提供的資料:(1)為晨星及(或)其內容供應商的獨有資產;(2)未經許可不得複製或轉載;及(3)晨星未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及即時性作出任何保證。晨星及其內容供應商對於因使用相關資料而作出的交易決定均不承擔任何責任。過往績效紀錄不能保證未來投資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