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益0-5年期ESG投資等級公司債ETF |
| CAPITAL ESG 0-5Y BBB Corporate Bd ETF |
| 2025/09/02 |
| 4849 百萬元 (2026/01/31) |
| TWD |
| 美元企業債券 - 短期 |
| USD Corporate Bond - Short Term |
| 1.基本投資方針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以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及外國之有價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1)本基金採用指數化策略追蹤標的指數「ICE ESG0-5年期 BBB 級成熟市場大型美元公司債指數」績效表現,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達到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並兼顧控制追蹤誤差值為投資管理目標。為達成前述投資管理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90%)(含),且得從事以交易人身分交易衍生自債券或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期貨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以使本基金所投資標的指數成分債券及與標的指數成分債券或美元債券相關之有價證券,並加計證券相關商品之整體曝險部位,盡可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至百分之百(100%)。有關本基金可投資之國家或地區詳如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所追蹤標的指數之成分債券評等採 Moody’s、 S&P 與 Fitch 三家信用評等機構之最佳評等且須符合該評等介於 BBB+級至 BBB-級之間者,日後若因信用評等機構調降信用評等等級致未符合前述規則時,經理公司應於檢視後三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2)為貼近本基金之追蹤目標與資金調度需要,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債券或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期貨交易,並應符合金管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金管會及中央銀行之相關規定。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