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四字第0930005651號
主旨: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設立許可、核發營業執照、設立分支機構及信託業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應填具之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二十九條規定。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以上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