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102年05月13日 |
刊登媒體:工商時報 |
刊登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
專欄主題:KYP、KYC 投信業用自律保障投資人權益 |
因應全球金融監理趨勢,投信業不斷自行強化相關自律措施,包括投資決策流程規定、銷售廣告自律、建置KYP、KYC機制等都是為了落實金融監理,進而保障基金投資人權益。其中為防止業者追求本身利益,提供不適合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國內基金業者及銷售機構近年來已全面進行KYP、KYC流程,來保障投資人的權益。 |
石恬華認為,隨著基金商品的銷售轉向需求導向,銷售行為上就必須配合全球監理趨勢以客戶利益為出發點,因此全面檢視基金商品是否適合投資人是相當重要的一環。而投信業者也有多項法令、通則來依循,例如近年來依據消保法陸續修訂自律公約,以及審查中的辦理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準則等,都可確保投資人權益受到保障。 |
以摩根投信為例,除了依據法令評估客戶風險屬性外,對產品的分類也明確定義,且針對風險承受度較低的客戶在某些商品上可以購買的數量都受到限制。 |
而相關法令除了規範投信業者在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中,必須透過標準化流程來評估投資人的投資能力,同時向投資人充分揭露相關投資風險,並要求風險承受度等分析結果應經一般投資人以簽名、蓋用原留印鑑或其他雙方同意之方式確認之外,也透過嚴謹廣告自律機制避免投信公司誤導投資人。 |
石恬華指出,基金商品的廣告受到嚴格把關,主要以不讓投資人有想像空間以免誤導為原則,例如禁止基金保證獲利文字出現在廣告中,使用高收益、配息率等字眼一定要加註警語來提醒投資人等,違者通常會遭到自律懲處,因此投信業者在廣告銷售上都特別嚴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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