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 實施時程列表

策略3:落實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問責制度
項次 具體措施 主辦人 完成期限 說明
08 定期評估核心營運系統及設備,確保營運持續、韌性之能力提報董事會
(1) 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投信投顧公會 已完成 主管機關於112年2月13日同意備查,公會於112年2月15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463號函轉知會員公司。
(2)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資訊安全內部控制制度 投信投顧公會 已完成 主管機關於112年8月8日同意備查,公會於112年8月1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2866號函轉知會員公司。
(3) 訂定供應鏈風險管理規範執行措施 投信投顧公會 已完成 主管機關112年1月9日同意備查,公會112年1月1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104號函轉會員公司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供應鏈風險管理自律規範。
(4) 評估核心營運系統及設備提報董事會 投信業者 每年底,依業者資產管理規模
  • 111年,6000億以上者
  • 112年,3000億以上未達6000億者
  • 113年,未達3000億者

全體投信均已完成
  • 業者須每季結束後10日內申報辦理情形。
  • 申報途徑:證券期貨業ESG執行資訊控管系統。
  • 依照113年底統計資產管理規模:
  • 6000億以上:國泰投信、元大投信、安聯投信、聯博投信、群益投信、復華投信、野村投信、富邦投信、摩根投信、中國信託投信。
  • 3000億以上未達6000億者:富達投信、統一投信、貝萊德投信、台新投信、瀚亞投信。
  • 未達3000億者:施羅德投信、凱基投信、柏瑞投信、鋒裕匯理投信、保德信投信、第一金投信、景順投信、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新光投信、兆豐國際投信、永豐投信、日盛投信、滙豐中華投信、宏利投信、瑞銀投信、路博邁投信、華南永昌投信、大華銀投信、合作金庫投信、聯邦投信、徳銀遠東投信、台中銀投信、街口投信。

補充說明:上列之各年度開始適用的業者名單係依據113年底資產管理規模而定,於下個年度如114年公司之資產管理規模若有變化亦將隨之調整。
09 強化證券期貨業負責人資安防護、公平待客及法令遵循等問責制度
(1) 發布問責制度管理法令(人管規則等)
證期局 已完成 主管機關於111年12月22日發布修正投信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增訂董事會應督導公司落實經理人之問責並建立相關制度。
(2) 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投信投顧公會 已完成 主管機關於112年2月13日同意備查,公會於112年2月15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463號函轉知會員公司。
(3)
  • 針對當前重大議題,包括資安防護、公平待客及法令遵循等事項,涉及證券期貨業各部門業務,證券期貨業須指定人員及部門統籌並協調聯繫各有關部門。
  • 董事會應確保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高階經營管理階層應督導各業務部門執行。
  • 董事會應評估整體執行成效,並列入業務部門及人員之績效考核。
投信業者 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盡速完成
  • 業者須每季結束後10日內申報辦理情形。
  • 申報途徑:證券期貨業ESG執行資訊控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