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 實施時程列表

策略4:運用功能性委員會輔助董事會職能發展
項次 具體措施 主辦人 完成期限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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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定期針對氣候變遷及ESG風險等進行分析與評估,並提出因應方案提報董事會
運用專家職能強化永續發展及ESG風險分析與評估、資訊揭露及因應措施
(1) 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投信投顧公會 已完成 主管機關於112年2月13日同意備查,公會於112年2月15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463號函轉知會員公司。
(2) 設置功能性委員會等,並運用專家職能 投信業者 每年底,依業者資產管理規模
  • 111年,6000億以上者
  • 112年,3000億以上未達6000億者
  • 113年,未達3000億者
  • 業者須每季結束後10日內申報辦理情形。
  • 申報途徑:證券期貨業ESG執行資訊控管系統。
  • 依照113年底統計資產管理規模:
  • 6000億以上:國泰投信、元大投信、安聯投信、聯博投信、群益投信、復華投信、野村投信、富邦投信、摩根投信、中國信託投信。
  • 3000億以上未達6000億者:富達投信、統一投信、貝萊德投信、台新投信、瀚亞投信。
  • 未達3000億者:施羅德投信、凱基投信、柏瑞投信、鋒裕匯理投信、保德信投信、第一金投信、景順投信、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新光投信、兆豐國際投信、永豐投信、日盛投信、滙豐中華投信、宏利投信、瑞銀投信、路博邁投信、華南永昌投信、大華銀投信、合作金庫投信、聯邦投信、徳銀遠東投信、台中銀投信、街口投信。

補充說明:上列之各年度開始適用的業者名單係依據113年底資產管理規模而定,於下個年度如114年公司之資產管理規模若有變化亦將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