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週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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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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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基金業務
境內基金業務簡介
所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是指發行受益憑證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投資於有價證
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商品之投資工具。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共同基
金」。而為了區分發行機構,一般將國內投信公司所發行的共同基金稱為境內基金,國外基
金公司發行的共同基金則稱為境外基金。
在全民理財風氣帶動下,共同基金已經成為國人不可或缺的投資理財工具之一,但一般
人可能不知道,國內基金業的源起是為了配合行政院
1982
年的「引進僑外資投資計劃」,
為了要引進僑外資金投資國內證券,也因此,第一代投信所發行的第一檔基金,募集對象均
為海外人士或華僑,而其投資標的則是台灣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國際投信在倫敦
發行的「國際
ROC
台灣基金」、光華投信在倫敦發行的「福爾摩沙基金」、建弘投信在倫敦
發行的「台北基金」以及中華投信在美國發行的「台灣基金」。
封閉型基金的興起與式微
1992
年,為提高機構投資者之比重,健全證券市場之發展,
11
家投信公司獲准設立。
當時證管會規定公司成立後第一檔募集的基金,必須是
40
億至
50
億的封閉型基金,希望
能藉由封閉型基金規模固定的性質,使投信公司收益穩定。
根據統計
1996
年封閉型基金最高規模來到
21
檔、
1,157
億元。之後,因為封閉型基
金折價問題,導致投資人申購意願降低,投信公司要募集新的封閉型基金也愈來愈困難。因
此證管會於
1996
年
3
月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取消投信公司成立後第
一檔募集的基金必須是封閉型基金的限制。此後封閉型基金募集數量逐漸減少,至
2005
年
封閉型基金僅剩
1
檔。因投資人投資意願不高,投信公司也不再募集,封閉型基金也逐漸式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