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週年特刊
民國
100
年 (
2011
年)
01.03
金鼎投信公司更名為匯達投信公司。
01.20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發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基金通路報酬揭露施行要點」,明訂基金銷售機構收取之報酬、費用及其
他利益,應於銷售前告知投資人,告知內容如有變更者應通知投資人。
01.21
貝萊德投信公司與貝萊德投顧公司進行合併,貝萊德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
01.2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多重經理人方式管理基金及基金經理人
兼管基金之同類型基金定義為同屬主動式操作管理權益型基金、主動式操作管理債權型基
金、被動式操作管理基金。
02.01
合庫巴黎投信公司成立。
03.0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可投資美國
Rule 144A
債券。
03.0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證券投資信託金投資於大陸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總金額之比例
上限提高為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30%
。
05.0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投資經主管機關核准同意上市或上櫃之
興櫃股票。
05.0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範
圍包括興櫃股票。
06.23
台壽保投信公司更名為未來資產投信公司。
07.1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因投資國(地區)法令或當地證券市
場規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向主管機關申請不受
30%
之比率限制。
09.01
康和比聯投信公司更名為惠理康和投信公司。
●
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
月
12
日提出金融發展策略,納入「黃金十年」全面建設之
國家願景中,並經總統於記者會中對外公布。七大發展策略包括
1.
擴大經營範疇,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
2.
強化金融監理,確保金融穩定;
3.
循序推動兩岸金融往來;
4.
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
5.
充分滿足多元之金融需求;
6.
發展具產業特色之資本市場;
7.
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12.2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業務(
OBU
)得受託投資或以自有資金投
資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12.3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
之
60%
以上者,得投資高收益債券並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
40%
。
民國
101
年 (
2012
年)
01.01
柏瑞投信公司與柏瑞投顧公司進行合併,柏瑞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
01.02
摩根富林明投信公司更名為摩根投信公司。
01.16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證券商間董事、監
察人相互兼任之限制。
02.14
保誠投信公司更名為瀚亞投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