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產業30發展紀實_大事紀 - page 15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週年特刊
08.0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之證
券。
08.0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債券型基金所持有之債券得搭配外國債券發行證券化受益證
券,並放寬外幣保本型連動債券得連結國內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ETF
)。
09.0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放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採
議借方式出借之有價證券,除現金外得接受政府債券、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上市或上櫃公司
股票,指數股票型基金得追蹤股票以外之有價證券指數。
09.1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不得投資於
95
1
1
日以後以分券方式
發行之公司債及金融債。
10.09
新光投信公司與新昕投信公司進行合併,新光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
11.01
倍立投信公司更名為
華投信公司。
11.09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21
條規定,「證券交易法」第
18
條所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規定自
93
11
1
日起不再適用。
11.22
大眾投信公司與盛華投信公司進行合併,大眾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
11.2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公司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內
部稽核單位應隸屬於董事會。
12.01
彰銀安泰投信公司與荷銀投信公司進行合併,彰銀安泰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並更名為安泰
投信公司。
12.1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放寬
新設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首次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為國內平衡型基金及明訂基金銷售
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
12.1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私募外幣計價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
之有價證券。
12.19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訂定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電子交易約定書
範本。
12.29
大華投信公司與建華投信公司進行合併,大華投信公司為存續公司。
債券型基金分流政策及轉型發展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之債券型基金發展政策,截至
95
年底止,共有
76
檔債券
型基金,基金規模為新台幣
1
1,008
億元,流動性資產比例為
73.39%
,平均持債比例
23.74%
75
檔債券型基金已完成轉型,其中
69
檔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基金規模
為新台幣
1
443
億元(占全體債券型基金
94.86%
),
6
檔轉型為固定收益基金,基金規
模為新台幣
109
億元(占全體債券型基金
0.98%
)。餘
1
檔債券型基金,以證券化方式降
低持債部位,並已於
96
1
31
日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
民國
96
年 (
2007
年)
01.26
大眾投信公司更名為台灣工銀投信公司。
03.13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放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於申請(報)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案件尚未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生效前,得另提出其他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申請(報)追加募集案件。
04.23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發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係按業務別整合原按事業別規範之廣告
及營業行為活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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